家教作为勤工助学的途径之一,使老员工适当参与社会,为自己将来的工作积累经验的方法之一,是必要的,更是需要管理的。为了促进员工家教的服务健康、有序的发展,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及家教服务对象的权益,根据《公司员工家教管理办法》特制定此细则。
一、 员工参加家教服务活动的要求及规定:
1.员工参加家教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老员工形象(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家教对象索要礼品和额外报酬,不得擅自终止家教服务或转让他人等),不得在家教对象家中留饭、留宿。
2.在同等条件下,学院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从事家教活动。
3.员工家教由学工办统一管理,任何员工、团体或个人未经许可,不得从事家教或家教中介活动,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,直至必要的纪律处分。
4.从事家教的员工要求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责任心强。
5.从事家教的员工要求学习成绩中等或优良以上,不得以家教为由违反学校纪律,不得在上课、自习、晚自习期间从事家教活动,对因家教旷课、迟到、早退、迟归以及其他违纪行为的,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6.要保证员工从事家教活动对学习无影响,如因家教而影响自身学习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工办有权终止其家教活动。
7.员工在校期间从事家教活动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(4次)。
8.员工家教服务结束后,必须在一周内到学工办办理家教终止手续。
二、员工申请家教程序:
1.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,报学工办审核,方可参加家教活动。
2.从事家教活动的员工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谨防上当受骗和人身伤害。
3.对在家教活动中违反纪律、法规,违反《云顶国际8588yd家教管理实施细则》及社会公德的员工,视其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理。
注:本实施细则由云顶国际8588yd学工办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