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严格坚持评选标准,经员工个人同意,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审核。现将资助情况进行公示(附件)。
公示期为5天,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。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严格坚持评选标准,经员工个人同意,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审核。现将资助情况进行公示(附件)。
公示期为5天,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。